因工作需要,我公司拟公开招聘8名司法辅助人员劳务派遣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用工方式:劳务派遣
工作地点: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
(一)报名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3.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;
4.男女不限,年龄20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),五官端正、身体健康;
5.熟练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司法辅助人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辞退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4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.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。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1.报名时间:2022年7月4日——2022年7月14日
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3.报名地点: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5楼(湘阳街江龙滩大桥往东600米,“新合作”大厦对面),联系电话:0738-8321799,联系人:谢经理 19973821066。
1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含临时身份证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.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;
3.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工资待遇福利
1.司法辅助人员月工资为3240元(包含四险一金,绩效工资);
2.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参缴费用按照省、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测试程序
(1)计算机技能测试。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输入及文档处理能力,重点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和准确率,看打需达到60字/分钟,未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的,不进入资格审查。
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2) 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由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,市中院全程监督。
(3) 面试。面试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,集中进行。按照技能测试成绩按1: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标准来确定面试参加人选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七、体检
按照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,以综合成绩(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60%+面试成绩40%折算)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所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,纪检部门现场监督。
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形,在本次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按1:1.5的比例建立司法辅助人员档案库,当司法辅助岗位出现空缺时,在本次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。
八、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政审对象,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,从本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,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,机试成绩高者入围(替补不超过两次)。
九、公示与聘用
经考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天,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相关手续。
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由用工法院自行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相关协议。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只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,试用期2个月。
十、疫情防控要求
1.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、电子版均可),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扫码测温进入考点。
2.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除核验身份外,须全程佩戴口罩。考试结束后,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,依次、有序离开考场、考点,不得在考场、考点附近聚集。所有送考、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。
3.考生考前若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的,应主动向考点报告。
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严格按照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,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、支持和配合。
十一、相关说明
纪律与监督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、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7月4日